GB50694-2011酒廠設計防火規范
9.3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9.3.1 下列場所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1 白酒、白蘭地成品庫。
2 有消防聯動控制的廠房、倉庫和其他場所。
9.3.2 甲、乙類生產、儲存場所的火災探測器宜采用感溫、感光、圖像型探測器或其組合,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際準《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GB 50058的有關規定。
9.3.3 生產區、倉庫區和儲罐區的值班室應設火災報警電話。白酒儲罐區、食用酒精儲罐區應設置室外手動報警設施。
9.3.4 下列場所應設置乙醇蒸氣濃度檢測報警裝置:
1 液態法釀酒車間、酒精蒸餾塔,白酒勾兌車間、灌裝車間、酒泵房,酒精度大于或等于38度的白酒庫、人工洞白酒庫、食用酒精庫。
2 白蘭地蒸餾車間、勾兌車間、灌裝車間、酒泵房、陳釀庫。
3 葡萄酒灌裝車間、酒泵房、陳釀庫。
4 采用糟燒白酒、高粱酒等代替釀造用水的黃酒發酵車間,黃酒壓榨車間、煎酒車間、灌裝車間。
9.3.5 乙醇蒸氣濃度檢測報警裝置的報警設定值不應大于乙醇蒸氣爆炸下限濃度值的25%。乙醇蒸氣濃度檢測器宜設置在檢測場所的低洼處,距樓(地)面高度宜為0.3m~0.6m。
9.3.6 氨壓縮機房應設置氨氣濃度檢測報警裝置。
9.3.7 當氨壓縮機房內空氣中的氨氣濃度達到100ppm~150ppm時,氨氣濃度檢測報警裝置應能自動發出聲光報警信號,并自動聯動開啟事故排風機。氨氣濃度檢測器應設置在氨制冷機組、氨泵及液氨儲罐上方的機房頂板上。
9.3.8 乙醇蒸氣濃度檢測報警裝置應與機械通風設施或事故排風設施聯動,且機械通風設施或事故排風設施應設手動開啟裝置。
9.3.9 設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滅火系統的酒廠應設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宜獨立設置或與其他控制室、值班室組合設置。消防控制室的設置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的有關規定。